重補修英文課程名稱對照表(106學年度前入學適用)

因106學年度(含)以前的必修英文課程之課程名稱與現行的開課名稱不同,因此106學年度前入學的學生若有重修英文課程的需求時,請對照以下表格選擇可抵免的課程來修課。107學年度(含)之後入學的學生適用於現行的課程名稱,則無需使用此對照表。

年級/學期 106學年度前入學學生
需重補修科目名稱
111-2可選擇之課程名稱
一上 英語聽力訓練 英語聽講實務(一)
(111-2無開課)
一下 英語口語溝通

英語聽講實務(二)

二上 專業英語溝通(一) 基礎專業英文(註2)
二下 專業英語溝通(二) 進階英文表達
學期間開的課
限延修生選課
外語能力檢定(註5) 英文能力課程 (註1)

註1:學期間之英文能力課程僅限延修生選課,英檢畢業門檻相關規定請參照 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註2:大學部「基礎專業英文」不能以五專部的「基礎專業英文(一)」或「基礎專業英文(二)」課程學分申請抵免或補修。

註3:依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規定,以多學分抵免少學分時,抵免後以少學分登記。

註4:  各學制學期間若已開必修英文課,無法選修跨學制同名或相似課程抵免。

註5:  「外語能力檢定」為零學分課程,延修生選修本門課程無須上課,僅需學期末前將通過門檻之語言檢定成績單送至雙語中心登錄即可。

注意事項:
  1. 依據選課注意事項規定,修讀相同名稱之科目,即使成績都及格,也只能承認一次; 修讀本系不同「專業選修學程」相同名稱及學分之科目;雖此科目所屬學程皆可承認但學分只能承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