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能力檢定學分

本校日四技學生需於大四畢業前取得「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

大四畢業前報考校外英語(日語)能力檢定,成績達最低及格標準

(一) 各系外語能力檢定考試成績及格標準依不同學年度入學分列之,請依各學年度於左側選單參照各項英檢成績標準

(二)【大一新生、各學期新進轉學生注意】入學當年8月1日往前回溯2年內報考之本校認可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若達本校規定最低通過標準者得以採認,該成績須於入學當學期之期末考週前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登錄 。

範例:
  1. 王小明為110學年度大一新生,若於入學前兩年內(2019/08/01~2021/08/01之間考取)有考到符合學校英檢成績標準的英檢成績,需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期末考週之前將成績單繳交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登記。
  2. 王大明於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進本校就讀大三,若於轉學進來當學期前兩年內(2019/08/01~2021/08/01)有考到符合本校英檢成績標準的英檢成績,需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期末考週之前將成績單繳交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登記。

(三) 於本校就讀期間報考之 校外 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證明無論是否達到本校規定最低通過標準皆須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登錄。

(四) 南臺全球英語測驗限非應用英語系大三(含)以上學生報考,畢業前至多報考二次。

如何登錄英檢成績?

  1. 考取成績後請準備成績單正本及影本一份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登記,影本上需填寫班級、姓名、學號、連絡電話等資訊,雙語教學推動中心存檔影本,正本驗畢後當場歸還。校外英檢成績登記查詢(請於登記後5個工作天查詢)
  2. 若有無法到雙語教學推動中心繳交之情況,請郵寄成績單正本及影本一份(影本上需填寫班級、姓名、學號、連絡電話)至本校(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 雙語教學推動中心收),並附上回郵信封,貼足掛號所需郵資之郵票於信封上,並寫好回郵地址。雙語教學推動中心收到後會留存影本,正本則會以回郵信封寄回給本人。
公告: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欲繳交校外英檢/日檢證書者,請於111年5月6日前繳交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