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科技大學雙語教育實施要點

1101215日教務會議通過

 

一、南臺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普及雙語學習及提升雙語教學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為培養師生雙語教學與學習能力,以達成全面英語授課之目標,本校採三階段推動雙語教育,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 英語能力育成階段:本階段由雙語教學推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規至少23學分之英語模組通識課程,培養學生通識核心能力、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及英語自主學習能力,並輔導學生具備修習全英語教學課程所需之英文能力。
  • 基礎專業課程英語教學階段:本階段主要以英語教授基礎專業課程,並可輔以部分中文講解專業內容,以銜接專業課程全英語教學階段。
  • 專業課程全英語教學階段:本階段學生回歸各學院,並以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

三、本校日間部四技學生英文程度達本校先備能力之規定,得申請修習英語能力育成階段之課程。申請人須參與本中心辦理之英語能力檢定測驗,並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始得加入。

四、申請加入或退出本校雙語教育課程應以學期為單位,退出後則不得再申請加入。申請退出及加入時應依本校雙語教育通識課程對照表之學分核定規定,申請通識課程學分核定,並依本中心核定結果補足通識教育學分。

五、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