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採用修課方案抵免「外語能力檢定」相關文件與注意事項,請參閱下方一覽表
一、一般生
項次 | 修習課程 | 欲抵免課程 | 抵免後 學分計算 |
申請資料 | 注意事項 |
1 |
全英專業課程 (一門至少2學分) |
外語能力檢定 | 0 |
|
須為學生本人的"選修課程",列為必修的全英授課課程無法抵免「外語能力檢定」 課程資訊紙本資料請先至「南臺科技大學歷年課程資訊查詢系統」查詢並透過滑鼠右鍵點選列印網頁 |
2 |
東南亞語課程 (同一語言初級+進階課程共6學分) |
外語能力檢定 | 6 |
|
|
3 |
語言加強課程 (清單內任選累計6學分) |
外語能力檢定 | 0 |
|
採以「海外研習培訓課程(一)或(二)」申請抵免者,需再提供修課中或修課後報考正式雅思測驗成績單 修畢「海外研習培訓課程(一)&(二)」6學分者,若無提供正式雅思成績單,僅能抵免「英語聽講實務(一)&(二)」 |
二、曾加入「普拉斯課程」學生
項次 | 修習課程 | 欲抵免課程 | 抵免後 學分計算 |
申請資料 | 注意事項 |
4 |
普拉斯結業生 僅限以全英專業課程 (一門至少2學分) |
外語能力檢定 | 0 |
|
已修過同名課程中文版者,無法再透過選修英文版申請抵免。 普拉斯課程期間所修的語言基礎訓練課僅能認列通識學分。(詳見普拉斯學分認定表。) |
5 |
普拉斯中途退出者 僅限以退出後所修的 A. 全英專業課程,或 |
外語能力檢定 | 0 |
|
退出前已認列為通識學分的課程無法再抵外語能力檢定。(詳見普拉斯學分認定表。) |
6 |
普拉斯開設的全英專業課程:
|
1. 院必修:
or 2. 外語能力檢定 |
0 |
|
112學年度(含)前取得學分者,可選抵免院必修或外語能力檢定。 113學年度起,僅能抵免外語能力檢定 |
PS1: 請留意,採用全英專業課程或語言加強課程抵免「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課程者,原本取得的學分數在抵免後將不會計入畢業總學分數。請欲採此方案申請抵免者自行選修其他課程補足畢業學分數。
範例一、小明目前總學分128,將其中6個語言加強課程學分抵免「外語能力檢定」後,總學分數會變成122。
範例二、小美目前總學分128,將選修的全英專業課程3學分抵免「外語能力檢定」後,總學分數會變成125。
PS2: 學分抵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表單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