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抵免流程與注意事項
欲採用修課方案抵免「外語能力檢定」之大致流程如下:
一、下載「學分抵免申請書」並填入正確的個人資料與抵免資訊
二、 備妥成績單等附件
三、 繳交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進行審查(由雙語中心彙整通過資料給註冊組)
一、至教務處表單下載頁面下載學分抵免申請書並完成填寫
畫面示意圖:

二、準備歷年成績單正本(中文版)以及其他相關附件
不同課程方案及身分所需的抵免附件,請參閱下方一覽表:A、一般生
已修及格之課程類型 | 全英專業課程 * (1門2學分) |
東南亞語課程 (同語言基礎+進階+學分) |
語言加強課程 (清單內任選累計6學分) |
擬抵免科目 | 外語能力檢定 | ||
抵免後學分數 | 0 | 6 | 0 |
必備申請文件 | 學分抵免申請書 歷年成績單(中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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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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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以「海外研習培訓課程(一)&(二)」或「雅思培訓課程(一)&(二)」申請抵免者,需再提供修課中或修課後報考正式雅思測驗成績單 |
B、曾加入普拉斯課程的學生
類型 | 普拉斯全程修畢結業 | 普拉斯中途退出 |
已修及格課程 |
永續發展概論 社會創新與永續管理 |
(限以未認列通識學分之課程或退出後所修的課程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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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抵免科目 (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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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能力檢定 |
抵免後學分數 | 0 | 0 |
申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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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已修過同名課程中文版者,無法再透過選修英文版申請抵免。 普拉斯課程期間所修的語言基礎訓練課僅能認列通識學分。 112學年度(含)前取得學分者,可選抵免院必修或外語能力檢定。 113學年度起,僅能抵免外語能力檢定 |
退出前已認列為通識學分的課程無法再抵外語能力檢定。 |
* 須為學生本人的"選修課程",列為必修的全英授課課程無法抵免「外語能力檢定」。
** 課程資訊紙本資料請先至「南臺科技大學歷年課程資訊查詢系統」查詢並透過滑鼠右鍵點選列印網頁。
*** 「全英授課修課證明函」請至雙語中心網站的「檔案下載」-->「表單下載」區下載(編號04)」
三、將申請文件及附件繳交至雙語教學推動中心 T0101 進行審查
1. 隨時收件,但批次審查,送件務必請雙語中心工作人員檢查無誤再離開,資料或附件有誤將會直接退件,審查後僅有不通過者會個別通知。
2. 已用於抵免/認列通識英語課程之語言加強課程,無法再重複抵免外語能力檢定。同理,已用於抵免外語能力檢定的課程,無法重複抵免/認列通識英語課程。
3. 請留意,採用全英專業課程或語言加強課程抵免「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課程者,原本取得的學分數在抵免後將不會計入畢業總學分數。請欲採此方案申請抵免者自行選修其他課程補足畢業學分數。範例一、小明目前總學分128,將其中6個語言加強課程學分抵免「外語能力檢定」後,總學分數會變成122。
範例二、小美目前總學分128,將選修的全英專業課程3學分抵免「外語能力檢定」後,總學分數會變成125。
4. 畢業班學生若於四下尚未修畢,一律須等到期末成績公告後才能申請抵免,想準時畢業的學生請提早修課。
5. 無論何時完成學分抵免,註冊組都會在畢業學期進行學分總審查與抵免註記,在那之前「外語能力檢定」顯示未通過都是正常的。